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权利人
不动产权利类型
不动产单元号
不动产坐落
备注
1
原房私字第200809622号
陈月霞时留成
房屋所有权
410725001021GB00008F00070022
原阳县黄河大道北侧锦绣华城7号楼-2-3西
2017年3月6日证件遗失具结书
公告单位:原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2017 年 4月11日
豫公网安备 41072502000002号